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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沒立遺囑遺產怎麼分配

父母沒立遺囑遺產怎麼分配

一、父母沒立遺囑遺產怎麼分配

通常的遺產繼承是按被繼承人留下的遺囑進行遺產分配的,而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則按照法定繼承分配遺產。

在法定繼承中,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順序的繼承人則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根據《民法典》對於法定繼承的規定,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無人可以繼承的,或者放棄繼承的,第二順序繼承人才可以繼承財產。

這裏的法定繼承人中所指的子女不單只是有血緣關係的親生子女,也包括了經過法定手續的養子女和繼子女。同時在子女已經去世了的情況,可以由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進行代位繼承。並且被繼承人的兒媳、女婿如果已經喪偶,但該兒媳、女婿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的,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同一順序繼承人中,沒有先後區別,都具有同等的繼承權。而按照法定繼承,同一順序的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份額都是均等的,但是對於生活困難並且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和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而上述的法定繼承通常是在沒有遺囑時,繼承人不協商或者協商無果後進行的,如果繼承人協商同意的,可以不按法定繼承進行遺產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二款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代位繼承的遺產份額有多少?

一般來説,代位繼承只能繼承其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但是如果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過主要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一方死亡後,遺產立有遺囑的,按遺囑內容進行分配;沒有立遺囑的,按法律規定進行分配,也可以協商,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應當去做公證繼承,如果協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