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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女能繼承我名下的房產嗎?

一、繼女能繼承我名下的房產嗎?

繼女能繼承我名下的房產嗎?

繼女能繼承我名下的房產,如果確實形成了事實上的扶養關係的話,可以繼承。子女是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並且子女的範圍包括繼子女養子女。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遺產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人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如下:

1、 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繼承人需全部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的,需要在當地辦理委託公證,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繼承權公證;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並且放棄繼承權的,需要在當地辦理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公證;

2、 死者的死亡證明和註銷户口證明(缺一不可);(死亡證明可以是複印件,如果沒有複印件,需先至公證處領取一張介紹信,至所在區衞生防疫站開具死亡證明,也可以由死亡時的醫院開具;户口本上如果沒有死者的户籍註銷記錄,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註銷證明,有則不用開具註銷證明)

3、 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親屬關係證明 (如單位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所有繼承人需要親自到場,如果有人放棄繼承的,需要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4、 繼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婚姻證明和親屬關係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 死者的婚姻證明;

6、 死者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銀行存款證明、股票對帳單等;

7、 死者生前有遺囑的,應提供遺囑原件;

現實生活當中,關於血緣關係確實能夠決定法定繼承的順序,但是也有一些情況是比較特殊的,比如説形成了事實上的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也是存在着繼承權的,都是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