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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繼承人必須是法定繼承人嗎?

一、指定繼承人必須是法定繼承人嗎?

指定繼承人必須是法定繼承人嗎?

指定繼承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之外的人。如李某去生前立下遺囑,表示將自己所有遺產贈與給張某,那麼張某便是李某指定的繼承人。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二、指定繼承人有效條件

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必須是遺囑的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4、遺囑的形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三、辦理指定繼承人公證

①所有法定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並提交身份證、户口簿原件;

②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

③被繼承人(您父親)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註銷單》原件;

④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⑤繼承按遺產總額2%收費;

⑥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您父親)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並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並加蓋印章(原件)。

指定繼承也即遺囑繼承,財產所有人在指定繼承人的時候,是需要先確定自己是否滿足訂立遺囑的主體資格,若是確定自己滿足條件的,就可以瞭解一下各法定訂立遺囑的方式都需要滿足什麼形式條件,然後就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來訂立遺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