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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死亡,如何辦理房屋過户

房產繼承過户有以下幾種途徑:
(1)直接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户
須全體法定繼承人協商一致,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及資料直接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
(2)繼承權公證過户
須全體法定繼承人協商一致,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及資料辦理繼承權公證後,繼承人再到相關部門申請辦理過户。
(3)法院訴訟過户
法院審理判決後,繼承人持生效判決書即可申請辦理過户。
綜上我們可以看出,辦理繼承過户,遺囑並不是必要條件。
無論有沒有訂立遺囑,都須全體法定繼承人到場,並且準備齊全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等材料才能辦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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