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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在女兒名下算遺產嗎?

一、房子在女兒名下算遺產嗎?

房子在女兒名下算遺產嗎?

房子過户到子女名下,住房產權屬於子女合法所有,該住房和父母沒有關係了,可以作為房產證登記的子女遺產,如果子女去世,可以辦理繼承手續。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內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二、繼承權的權利主體

所謂繼承權主體,也就是享有繼承權、能行使繼承權的主體。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繼承權主體可以通過法律的直接規定明確,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也可以通過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指定。具體為以下三類:

1.法定繼承人。

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

3.遺贈扶養協議指定的繼承人

此外,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遺產繼承糾紛中,首先要確定的便是繼承權主體,也即哪些人具有遺產繼承資格。而遺產繼承資格的確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依法定遺囑的方式來分割遺產。而依法定繼承相關親屬關係的確定,則是依據《民法典》所規定的親屬關係間權利義務來明確是否具有繼承資格的。

三、繼承權的權利實現

繼承權的實現,亦稱為繼承權的兑現,指繼承人依法取得繼承權後,根據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的方式取得遺產的法律後果。

繼承權的實現要具備幾個前提條件:

1、繼承人在繼承權主體的範圍內;

2、繼承權人沒有喪失繼承權;

3、繼承權實現的內容是合法的,沒有侵害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要實現繼承權,首先應明確自己是否具有繼承主體資格,有遺囑按遺囑,沒遺囑按法定繼承。繼承開始後,任何一方繼承人均有權提出分割遺產。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遺產繼承訴訟。

當公民死亡後其親屬也是可以繼承死者生前的遺囑,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也是需要先確定繼承人的主體,繼承人的主體可以通過法律規定或者是有效的遺囑進行指定,同時被繼承人可以作為繼承的遺產也是包括了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所得以及房產以及牲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