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收養協議要注意哪些

收養協議要注意哪些
律師解析:收養協議要注意的問題:
—、收養協議由收養人和送養人雙方簽訂,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願。
收養年滿十週歲以上未成年人的,在簽訂協議時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二、寫明收養協議具體內容,並對收養協議進行登記與公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係當事人願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係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