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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撫養協議的形式要求是怎樣的,有哪些注意事項?

遺贈撫養協議的形式要求是怎樣的,有哪些注意事項?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對自己的權益開始在意起來,特別是死後對自己的所有物品的支配問題,也是非常的擔心的,不少人選擇將動產或不動產以遺贈的方式交給現在撫養自己的人,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就需要簽訂一份遺贈撫養協議,那麼遺贈撫養協議的形式要求是怎樣的,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形式要求

1、遺贈人和扶養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協商一致,協議條款完備,權利義務明確、具體、可行;

3、遺贈的財產屬遺贈人所有,產權明確無爭議;財產為特定的、不易滅失;

4、遺贈人的債權債務有明確的處理意見;

5、遺贈人有配偶並同居的,應以夫妻共同為一方簽訂協議;

6、扶養人有配偶的,必須徵得配偶的同意;

7、擔保人同意擔保的意思表示及擔保財產。

二、解除條件

1、雙方協商同意,致協議解除。

如果遺贈扶養協議當事人一方的情況發生變化 (包括遺贈人另有親屬扶養或扶養人喪失扶養能力),一方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要求雙方協商解除協議。

如系遺贈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應對扶養人已盡的義務在經濟上給予適當補償;如系扶養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一般不給予扶養人經濟補償。

2、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

扶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一般不予補償。

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三、訂立遺贈扶養協議的注意事項

1、扶養主體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體組織。被扶養人可以與公民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也可以與集體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2、內容應明確具體寫出遺贈扶養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

3、遺贈內容應寫明遺贈財產的名稱、數量、處所,並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4、扶養內容應寫明提供扶養具體內容、辦法和期限。

遺贈撫養協議,需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協商一致,協議條款完備,權利義務明確、具體、可行;遺贈人和扶養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贈的財產屬遺贈人所有,產權明確無爭議;財產為特定的、不易滅失。如果你情況比較複雜,本站也提供律師在線諮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諮詢。

一般的來説其中比較重要的是,需要訂立遺囑的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而且該遺囑還需要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才可以。而且由於遺贈撫養協議的特殊性,所以對於撫養的主體,一定不能是法律本身就規定有撫養義務的人。

標籤:撫養 遺贈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