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轉繼承適用的範圍是什麼?

轉繼承適用的範圍是什麼?

熱門城市:黑龍江律師   安慶律師   營口律師   遂寧律師   佳木斯律師   黃山律師   安康律師   安陽律師   雙鴨山律師

在遺產繼承中,有代位繼承、轉繼承等等。不同情況下適用的不同,而具體代位繼承和轉繼承使用的範圍也是不一樣的。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轉繼承適用的範圍是什麼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轉繼承適用的範圍是什麼

(一)在法定繼承中,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應繼承的遺產份額歸其合法繼承人承受。

(二)在遺囑繼承中,指定的遺囑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後未表示放棄繼承但又未實際接受遺產時死亡的,也已經實際享有和取得遺產繼承權,其應繼承的遺產同樣應由其合法繼承人承受。

(三)在遺贈中,受遺贈人於繼承開始後明確表示接受遺贈但未實際接受受遺贈的財產時死亡的,其受遺贈的財產也可以由其合法繼承人承受(依現行法律規定,受遺贈人在知道自己受遺贈後二個月內未明確表示接受遺贈前死亡,受遺贈人的繼承人無權接受受遺贈的財產),這種情形也可視為轉繼承。

二、轉繼承糾紛需要哪些材料

(一)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結婚證、户口本、身份證或公安機關、村委會、居委會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

2、當事人為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還應提交監護人的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户口本。

3、證明是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應提供收養、出生證明、形成撫養關係的證明材料。

(二)繼承法律關係的證據

1、被轉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

2、遺囑繼承的,應提交被轉繼承人、被繼承人遺囑。公證遺囑的,應提交公證機關的公證書;自書遺囑的,應提交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並註明年月日的自書遺囑;代書遺囑的,應提交代書遺囑書並提供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在場見證人;以錄音形式立遺囑的,除應提交有關錄音外,應提供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在場見證人;口頭遺囑的,應提供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在場見證人。

3、被繼承人、被轉繼承人、轉繼承人親屬關係的證據。

(三)關於遺產的證據

1、房屋: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等。

2、存款:應提交存單、銀行賬號等。

3、股票、股份、出資額:應提交股東代碼、資金帳號、出資證明、工商登記資料等。

4、車輛:應提交行駛證或購車合同等。

5、債權債務:應提交借據或其他權利義務憑證。

以上就是對“轉繼承適用的範圍是什麼”這個問題的解答,在遺產繼承中要是想要適用轉繼承的話,那麼就必須要滿足法律規定的情形才可以。而在產生轉繼承糾紛的時候,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這方面的內容本站小編也在上文中進行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南充律師。

標籤: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