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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的繼承關係如何認定?

非婚生子女的繼承關係如何認定?

一、非婚生子女的繼承關係如何認定?

基於天然的血緣關係,非婚生子女仍舊是男女雙方的子女。所以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換句話説,婚生子女該有的權利,非婚生子女同樣擁有。 既然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那麼非婚生子女當然享有繼承權。按照《民法典》的規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的繼承人,而這裏的“子女”,不僅包括婚生子女,還包括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因此,在發生非婚生子女繼承權糾紛時,非婚生子女享有繼承權,可以繼承財產。

律規定的遺產繼承方式有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在死亡人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遺產按照法定方式進行繼承,此時非婚生子女屬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可以繼承到財產。 如果死亡人立了遺囑,那麼財產的繼承就要按照遺囑的內容進行。如果死亡人在遺囑中沒有把非婚生子女列為有權繼承財產的人,那麼非婚生子女就無法繼承到財產。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對於繼承權,應當由財產所有者來進行認定,所以在法律上對繼承權的認定應當建立在遺囑的基礎之上,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的方法進行遺產分隔,但如果沒有遺囑的才會按照法定繼承人的順位順序來進行分配,但根據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是有繼承關係的,可以享受法定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