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後糾紛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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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糾紛怎麼處理
《繼承法》第十五條規定:“繼承人應當本着互諒互讓、和睦相處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繼承法》第八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3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遺產繼承分配應遵循以下原則:
1、同一順序繼承人的應繼承份額一般應該均等。在沒有法律規定的特別情形下,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按照人數平均分配遺產。例如被繼承人有配偶、兩個子女和母親共計四人,那麼其遺產應分為四份,各得被繼承人遺產的四分之一。
2、特殊情況下,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下列情況下,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的應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要予以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對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4)繼承人協商同意的,可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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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需要親屬簽字的嗎
律師解析:立遺囑不需要親屬簽字,立遺囑是立遺囑人的自由,自然人可以依照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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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怎麼處理好財產關係?
律師解析:老人再婚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財產問題:1、簽訂財產約定協議書。具體約定雙方的婚前財產歸屬、再婚後的生活、醫療、子女關係等財產歸屬問題。這是再婚者之間的權利義務約定,也是對雙方子女的承諾。2、立遺囑。對於老年人再婚前的個人財產,雙方子女可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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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不需要交税?
律師解析:除去印花税外,一般不需要再繳納其他税款,1、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包括了父母死亡時所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以及其他合法的財產權益。遺產税在我國法律中並無規定。2、但繼承不動產涉及到登記與公證問題。具體來説,過户需要按照標準繳納1%-3%的契税。但法定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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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實現繼承權需具備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繼承人要實現繼承權需具備如下條件:1、法定繼承人需要與被繼承人具有法定繼承的血緣關係或姻親關係,遺囑繼承人應當為被繼承人指定的繼承人;2、前述繼承人沒有喪失繼承權;3、被繼承人具有可繼承遺產;4、其他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