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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爺沒有立遺囑怎麼賣房子

一、爺爺沒有立遺囑怎麼賣房子

爺爺沒有立遺囑怎麼賣房子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如果沒有遺囑那麼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繼承事宜。賣房子需要其他繼承人的同意。

二、沒有立遺囑財產怎麼分配

在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沒有遺囑,就是按照法定繼承分配遺產。

在法定繼承中,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一順序繼承人蔘與遺產分配;第二順序繼承人無權參與遺產分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第一順序繼承人均已放棄繼承或繼承權喪失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蔘與遺產分配。在分配遺產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同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應當均等分配遺產。也就是説,在沒有特殊情況時,(如某一繼承人盡了絕大部分贍養義務,而另一人則幾乎沒盡贍養義務),各繼承人分得相同遺產。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遺產。如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可以適當比其他繼承人多分一些遺產;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一些遺產;對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應當不分或少分遺產,但若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願意盡扶養義務,而被繼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勞動能力並明確表示不要求其扶養的,則不應因此而減少其遺產分配份額;另外,有關司法解釋還指出,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即使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但對需要扶養的被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沒有遺囑的財產,就得按照法定的繼承順序來繼承遺產。法定順序有第一繼承順序和第二繼承順序,在有第一繼承順人的情況下,第二繼承順序人無權繼承。遺產沒有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的,該遺產其他人也不可以繼承,需要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