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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遺囑需要子女在場嗎

老人立遺囑需要子女在場嗎

一、老人立遺囑需要子女在場嗎

(一)遺囑公證不需要子女都要到場,即使一個子女都不到場,只要遺囑人到場,有兩名或兩名以上的公證員進行公證即可。

(二)遺囑公證是指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於死亡時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為此,立遺囑的內容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立遺囑的當事人必須神志清楚,有行為能力.

2、遺囑的內容要合法,不能剝奪無行為能力或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繼承權;

3、遺囑中的財產是個人合法財產.

(三)辦遺囑公證由立囑人持證明個人身份的證件到户籍地的公證機關辦理,如行動不便,也可邀請公證員到立囑人住地辦理。生命垂危時立囑,應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公證人證明,公證機關可在審查其合法性後,予以確認公證。公證員對遺囑有保密義務.進行遺囑公證,可向立囑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處分其財產,對預防和減少糾紛都有積極的作用。

(四)辦理遺囑公證,由遺囑人住所地或遺囑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辦理遺囑公證,申請人應親自向公證處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什麼是遺囑?

遺囑,即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1、立遺囑的好處:

(1)按自己意願處置個人財產。遺囑人可以將個人生前財產給法定繼承人中的任何一個,也可以選擇多給某個繼承人或者少給某個繼承人,甚至可以將房產留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者組織。

(2)明確遺產的範圍。個人財產具備一定的隱私性,因而很多時候法定繼承人並不確認其父母究竟有多少遺產,價值多少以及所在何處。遺囑可以明確財產範圍以及歸屬,避免事後財產糾紛。

從法律效力上來講,遺囑繼承要優先於法定繼承,儘管立遺囑可能讓同等地位的法定繼承人所得不同,但是可以完全表達遺囑人的真實意願。

2、立遺囑的必要性:

遺囑的法律效力大於法定繼承效力。因為沒有遺囑而導致的財產繼承糾紛案數不勝數,最常見的就是獨生子女繼承問題。

還需要注意的是,老人在訂立遺囑的時候內容一定要合法,比去年給被繼承人是不能有剝奪生活能力或者是是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進行繼承。而且在辦理遺囑公證的時候立遺囑人需要到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辦理,這個時候需要拿着證明自己的身份文件。如果行動不便的還可以讓公證人員去家裏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