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同居

同居八年現在分手財產如何分割?

同居2.35W

在現代社會人們的思想都是比較開放的,所以很多人都是奉行着不結婚主義,不結婚的話,他們都會選擇同居,但是同居存在着一個問題,也就是財產的問題,説同居之後分手,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同居八年現在分手財產如何分割?

同居八年現在分手財產如何分割?

一、同居八年現在分手財產如何分割?

一般的同居關係

1、雙方不以夫妻名義——戀愛或者性夥伴關係。解除同居時,同居期間的財產,能證明為一方財產的,歸該個人所有;不能證明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這裏的共有,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為“共同共有”。根據《物權法》第103條規定,雙方沒有約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係外,視為按份共有。同居雙方顯然不具有家庭關係,該共有應當為“按份共有”,顯然,《婚姻法》與《物權法》規定是相互矛盾的。

2、同居雙方以夫妻名義。一是形成事實婚姻關係的,這種同居解除時,因雙方形成了事實婚姻,財產分割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二是沒有形成事實婚姻,同居關係解除時,按照第1種情況處理。

二、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的財產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該情形明顯與第一種不同。

1、當事人雙方已登記結婚,該婚姻關係在沒有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之前還是有效的。

2、通過法定程序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後,當事人之間不具有夫妻關係,不適用婚姻法有關夫妻財產製度的規定。無效婚姻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並非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此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不能當然地視為雙方當事人共同所有。同居期間,一方的勞動收入以及因繼承、遺贈、贈與等途徑所得的合法收入,均應歸其本人所有;如果雙方在同居期間有共同經營所得的收入,或者有共同購置的財產,應當按照民法通則中有關共有的一般規定處理。

3、如果婚姻關係宣告效或者被撤銷,對於當事人雙方的弱者是非常不利的。弱者大多數情況下為女方,如外來妹,有可能被掃地出門,分不到任何財產。即使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者中止妊娠6個月內男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解除同居關係的訴訟

4、雙方可以在同居期間做個人財產約定。

5、對自己購買的物品留好相關的證據。

6、對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物品,最好雙方有個相互的紀錄。

7、在同居期間各自的父母朋友饋贈的物品最好讓饋贈者寫上“此物品專門贈給某某”的字樣,並保存好。

在我們國家,如果説符合婚姻關係的實質要件,他們就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進行財產的分割,如果只是一般的同居關係的話,按照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即可,具體的分割方式都給大家簡單介紹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