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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同居幾年算合法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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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因為法律方面的意識比較差,就認為只要男女同居生活在了一起,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達到了一定年限之後也是會算作合法夫妻的。那在我國究竟同居幾年算合法夫妻呢?而相關法律中是否又有這方面的規定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男女同居幾年算合法夫妻

一、同居幾年算合法夫妻

同居算不算合法夫妻,要分情況: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符合結婚實質的要件,按事實婚姻來處理。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符合結婚實質的要件,只能算同居關係。

同居期間的財產,是可以分配的。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二、事實婚姻是怎麼認定的

所謂事實婚姻,其實就是指男女雙方未按法律規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就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在一起所形成的婚姻。事實婚姻其實也是婚姻關係存在的一種方式,只是它不被法律所認可與保護。

事實婚姻-概念: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事實婚姻未經依法登記,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範圍內的,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係的穩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之間的關係有條件地予以認可,這就產生了“事實婚姻”這一概念。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男女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無論同居生活在一起多少年,其實都是無法算作是合法夫妻。即使此時可能屬於事實婚姻,但也是要求及時補辦結婚證才行。若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標籤:合法 同居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