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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後有什麼民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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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後有什麼民事後果?

一、重婚後有什麼民事後果

重婚將產生下列三項民事後果:

(1)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規定的婚姻無效制度中,重婚罪是無效的原因之一;

(2)重婚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准予離婚的情形之一;

(3)在離婚時,重婚是無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的理由之一。

二、重婚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應承擔重婚罪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不構成重婚罪的行為有哪些

根據立法精神和實踐經驗,下面兩種重婚行為不構成重婚罪:

(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實踐中,由於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響,夫妻間虐待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婦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後,在外地又與他人結婚,由於這種重婚行為的動機是為了擺脱虐待,社會危害性明顯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二)因遭受災害外逃而與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災害在原籍無法生活而外流謀生的。一方知道對方還健在,有的甚至是雙方一同外流謀生,但迫於生計,而不得不在原夫妻關係存在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這種重婚行為儘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會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對於重婚行為,並不是所有的都可以被認定為重婚罪。從法律中的規定來看,若在有重婚行為的同時具有上述兩種情形之一的話,則此時就不能認定構成重婚罪。雖然也會對當事人產生一定的法律後果,但很顯然在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自然也就不能追究刑事方面的責任。

標籤:婚後 後果 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