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同居

對於重婚怎樣才能判緩刑?

同居1.32W

一、對於重婚怎樣才能判緩刑?

對於重婚怎樣才能判緩刑?

《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三條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四條

對於累犯,不適用緩刑。

二、重婚罪的判定以及責任

重婚罪屬於“不告不理”,即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一般情況法院不會主動受理。

1、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在中國《婚姻法》第10條中被規定為“婚姻關係無效”列。而婚姻關係無效的法律後果,儘管現今世界各國的法律規定不盡相同,但都離不開對重婚者追究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這兩種懲罰方式:

2、刑事責任。重婚罪犯重婚罪的,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國現行刑法明確規定重婚為一種應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權利罪,中國《婚姻法》與現行刑法相適應,在第45條中明確規定:“對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民事責任。基於事實上的重婚、第三者插足等行為,是對夫妻忠實義務的違反,它嚴重侵犯無過錯方的同居權、貞操保持權等一系列配偶權利。由此決定法律不但應當對重婚者予以刑事懲罰,而且還應當由重婚者對無過錯方承擔懲罰性的賠償責任。中國《婚姻法》第46條第1項規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由此體現了對無過錯方損害的經濟補償。這對無過錯方具有補償性,對重婚者則具有懲罰性。在離婚訴訟中,如果確實是因重婚引起婚姻關係破裂而導致離婚的,“重婚人”與“相婚人”對無過錯方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重婚罪的判決標準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為了對重婚罪進行判決處理,還需要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和有關證據,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交犯罪嫌疑人的法定重婚或者事實重婚的證據,並結合實際來認定是否可以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