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10年是事實婚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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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10年一般不是事實婚姻。但若其同居關係產生於1994年2月1日之前的除外。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但未登記結婚,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其提起訴訟離婚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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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女方流產男方要補償嗎
如果女方的流產行為是基於男方的故意傷害行為造成的,那男方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是犯罪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同時因為其侵權行為造成女方的傷害,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如果不涉及傷害行為,發生性關係的男女雙方,如果均為自願,那麼對於未採取避孕措施而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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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的判定辦法是什麼?
一、重婚的判定辦法是什麼?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係。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1、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2、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1)有配偶的人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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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怎樣界定
律師解析:法律上沒有非法同居的説法,沒有結婚就同居不是違法行為。事實婚姻是指男女雙方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目前我國只承認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構成事實婚姻。其他的沒有結婚就共同生活都算是未婚同居,或者生活中所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