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10年算事實婚姻嗎?
自步入二十一世紀以來,我國的《民法典》發生了許多的變化。以前,在農村地區往往辦了喜酒就算結婚,不考慮領不領證。而現在,一定要領證才算夫妻。現在的婚姻觀念更為開放和自由,婚前同居是一個常態。那麼,同居10年算事實婚姻嗎?今天,本站小編給您答案。
一、同居十年算事實婚姻嗎?
我國在一定範圍內承認事實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雙方符合《民法典》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處理,不論雙方共同生活時間長短,不論雙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個階段是否符合《民法典》的實質婚姻關係要件。之後,必須補辦登記,否則不受法律保障。
因此,在94年之前,同居十年算事實婚姻,而到《民法典》,無論同居幾年,只算同居關係,不算事實婚姻。
二、事實婚姻是怎麼認定的
所謂事實婚姻,其實就是指男女雙方未按法律規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就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在一起所形成的婚姻。事實婚姻其實也是婚姻關係存在的一種方式,只是它不被法律所認可與保護。
事實婚姻-概念: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事實婚姻未經依法登記,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範圍內的,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係的穩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之間的關係有條件地予以認可,這就產生了“事實婚姻”這一概念。
三、新《民法典》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這種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具有不確定性,極易發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該約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四、離婚
1、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願
離婚必須是建立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的,在此基礎上雙方自願協議離婚的才有效。也就是説如果某一方不願意協議離婚,但受到另一方的欺騙、脅迫而達成離婚協議的,該離婚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2、當事人須為合法夫妻並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首先離婚是存在合法的夫妻關係的解除。若雙方的夫妻關係不具備合法性,那麼對此協議離婚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其次,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協議離婚才具備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關於同居10年算事實婚姻嗎這個問題的全部解答內容。根據上文的相關規定,我們可以判斷出現在婚姻關係越來越看重法律流程,沒有結婚證什麼都不算,沒有離婚證也不算離婚。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本站相關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
-
對分手費有異議怎麼解決
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保護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所以,從法律層面上講,如果不是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或者合法的贈與關係、債務債權關係等,在分手後索要分手費是不合法的,尤其是與與有配偶者同居,破壞他人家庭,而後索要分手費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
-
過錯方離婚財產分割少分多少?
律師解析: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一方過錯而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割,並不存在過錯方應少分或不分的規定,但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2、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
-
同居期間女方流產男方要補償嗎
如果女方的流產行為是基於男方的故意傷害行為造成的,那男方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是犯罪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同時因為其侵權行為造成女方的傷害,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如果不涉及傷害行為,發生性關係的男女雙方,如果均為自願,那麼對於未採取避孕措施而導...
-
未婚同居是非法同居嗎
不一定,未婚同居具體要分兩種情況討論:(1)形成事實婚姻的在這種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為並不違法,而且是受法律保護的。(2)對於未形成事實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違法的。也不受法律的保護。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