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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哪些收養關係是無效的

下列收養關係會無效:
1、行為人沒有相應的行為能力的;
2、行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的;
3、違法了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4、收養人有子女而收養非孤兒、棄兒或非殘疾兒童的;
5、收養人未滿三十週歲而收養的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法律規定哪些收養關係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