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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判斷子女沒有盡到贍養義務

要看子女是否履行了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經濟上供養是指物質和金錢上的供給,用以保障老年人的物質生活條件,基本滿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
生活上照料是指對老年人的起居、飲食、睡眠、活動、安全、居住條件以及衞生條件、心理狀況等諸多方面的策劃、安排與照顧,使老年人的生活無現實上的障礙亦無後顧之憂。
精神上慰藉是指與老年人進行思想溝通和交流,聽取老年人的心聲,減輕老年人的思想負擔和精神壓力,讓老年人感受到天倫之樂和生活踏實,保持老年人的愉悦心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怎麼判斷子女沒有盡到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