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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的收費情況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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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的收費情況是怎樣的

生活中,有大量的夫妻會選擇通過起訴的方式來結束婚姻關係。此時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的,那麼必須要預交一定的訴訟費。那麼訴訟離婚的收費情況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吧。

一、訴訟離婚的收費情況是怎樣的

若夫妻雙方無法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一方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除了法院的案件受理費外,可能涉及的費用還有律師代理,財產保全費,財產評估費,執行申請費等。具體的收費標準為:

(一)法院案件受理費

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受理費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為此,在立案的時候,有經驗的律師常會設法幫助當事人少交案件受理費。在起訴書的製作上,將爭議標的控制在20萬元以內,同時又能夠防止在庭審過程中因起訴書的製作在訴訟請求中居於不利地位。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受理費,一般是在立案時按簡易程序的標準先收75元。在案件開庭審理後,再根據財產標的,看是否需要補交案件受理費。

(二)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耗費的工作時間;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二、財產保全的收費標準

(一)財產保全費對於離婚案件中,為防止一方轉移財產,導致判決生效後不便執行,律師一般會建議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人民法院收取財產保全費的標準是: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當然,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亦有技巧。為防止對方在獲知起訴後轉移財產,最好能在起訴前申請法院財產保全,最遲在立案的同時作出保全申請。對於財產保全,法院一會要求提出相應價值的財產擔保。而且,提供擔保的財產,不能是夫妻共同財產。比如,在結婚後購買的在一方名下的房產,就不能做為擔保的財產。為此,在一些擔保行業比較發達的城市,法院亦會准許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當然,委託擔保公司提供擔保亦是要收費的。收費標準一般在擔保金額的1%左右。

(二)財產評估費在離婚訴訟中,對於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價值雙方無法達成一致,並且雙方又無法通過競價來對財產進行評估的,法院會要求原告申請評估。評估機構的選擇,並不是由當事人在市場上隨意挑選,必須在法院事先認定的評估機構中選擇。

如果夫妻是起訴離婚的話,其中會涉及到法院的訴訟費與律師的律師費,這兩種是不同的,並且針對實際的離婚案件情況不同,具體的收費數額也是不一樣的。而要是在起訴離婚的時候申請進行財產保全的話,則還會涉及到財產保全的費用。以上就是對訴訟離婚的收費情況介紹,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鄭州律師。

標籤:離婚 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