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離婚都拿什麼證件進行辦理

離婚1.33W

離婚都拿什麼證件進行辦理

一、當事人雙方如果選擇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有:

1、結婚證;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雙方當事人因為是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雙方是否自願離婚進行審查,因此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辦理。同時,雙方當事人所攜帶的離婚協議書數量應該為三份,且離婚協議書應當就夫妻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達成一致認可。

二、當事人雙方如果選擇訴訟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應當攜帶的證件有:

1、結婚證;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生效的法律文書(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另外,因為當時人選擇的是訴訟離婚,所攜帶的法律文書是其最好的證明,因此婚姻登記機關不會再進行審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場,仍然可憑法律文書辦理相應地離婚手續。

三、訴訟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1、聘請專業律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事項: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法院才會予以受理: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有被告且明確;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人民法院審理。

一般情況法院會對案例進行審查,7天內立案,立案後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立案後首先法院會對當事人雙方調節,調節不成開庭審理。

3、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人民法院會對當事人進行再度調解,再次調解如果還未達成一致,法院則進行宣判。

針對不同的離婚方式,雖然都會要求當事人提交一定的身份證件,但畢竟情況不同,對證件材料的要求也是不一樣的。當然,從實際情況分析,還是協議離婚要更為簡單方便一些。很多夫妻在無法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才會考慮通過訴訟方式解除婚姻關係。而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其實都是要求滿足了相應的條件之後,最終才有可能解除婚姻關係。

標籤:證件 辦理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