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不分居能起訴離婚嗎?
現如今,人們的聯繫越來越密切,夫妻之間更是息息相關。很多家庭在情感破裂以後仍然保持現狀繼續生活,就因為夫妻雙方之間有太多不能分割的部分。特別是有了小孩,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很多夫妻也是繼續生活在一起。那麼,不分居能起訴離婚嗎?下面有小編為您詳細説明。
一、符合離婚條件
離婚條件:《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也屬於符合離婚條件。
二、起訴離婚需要提供的材料
1、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財產的分割及子女的撫養要求,並提出相關的證據);
2、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3、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現金、存款、房產、股票、債券等等夫妻約定或法律規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沒有破裂的相關證據;
5、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
6、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複印件。
三、共同債權債務分擔的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31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第32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男女一方單獨所負債務,由本人償還。”
因此,針對不分居能起訴離婚嗎這一問題,只要您滿足離婚條件就可以起訴離婚。夫妻雙方先嚐試着協議離婚,若有一方拖着不離的,如果滿足離婚條件,便可直接起訴。如果是因為孩子、財產、債務之類的原因,也可以好好進行協商,儘量做到傷害最小,相信法官也會給出一個滿意的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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