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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離婚必須在當地離嗎?

離婚2.26W

現今離婚必須在當地離嗎?

現今離婚必須在當地離嗎

登記離婚可以到當事人雙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離婚手續的程序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民法典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離婚對於有關的人員來説肯定要涉及户籍地的處理,國家的有關規定有着明確的制定,所以對於當事人雙方來説,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維護有着法律上的支持,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所以自己對於有關的法律規定要有一定的瞭解。

標籤: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