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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舒城發院怎麼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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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舒城發院怎麼起訴離婚?

舒城的夫妻因為生活不順想要離婚尋找更好的婚姻是可以通過法院的判決或者仲裁離婚的,那麼,去舒城發院怎麼起訴離婚?其實只要是舒城夫妻要離婚必須先寫一份訴狀後再開始庭審的過程中上交完整的材料就可以得到離婚的結果了。下面一起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一、去舒城發院怎麼起訴離婚?

夫妻如果要到舒城的法院起訴離婚必須按照下面的程序進行: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以上就是關於去舒城發院怎麼起訴離婚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舒城的夫妻有能力的就可以直接自行寫訴狀並且將自己的請求向法官表達清楚,然後結合切實的證據一般都是可以得到法官的離婚判決的。當然有需要的夫妻最好直接請律師寫訴狀才能增加勝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