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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如何公證,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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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如何公證,要哪些材料

有些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書之後,為了避免日後反悔,都會選擇公證離婚協議書,可是離婚協議如何公證?具體需要哪些材料?針對這方面的內容,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在下文中為大家做詳細解答。

一、離婚協議如何公證

在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時,夫妻雙方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具體的程序是:

1、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為能力、意思表示。

2、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

(1)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

(4)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

(5)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探視權的約定。

3、出具離婚協議的公證書

二、離婚協議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户口簿及結婚

2、子女的户籍證明。

3、離婚協議草稿

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

5、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上文中具體為大家介紹了離婚協議如何公證以及在辦理公證過程中需要當事人提供的身份材料,但是大家需要注意,離婚協議書並不是只有經過了公證才生效,公證只不過是為了加強她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