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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婚姻法離婚外遇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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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婚姻法離婚外遇怎麼判

一、在我國婚姻法離婚外遇怎麼判

首先就離婚意願來説,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另一方起訴離婚的話,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情況來進行判決,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如沒有達到這一標準,即使一方出軌,法院也不會叛離。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對財產分配無法達成一致,法院在判決時會首先考慮無過錯方。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

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法院在判決時不會首先考慮是否出軌,而會首先考慮怎樣有利於孩子。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週歲先協商,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按照同行業標準取一個合適的比例支付撫養費,並有權探視。

二、婚外情離婚如何處理

1、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有兩種方式

1)第一種方式:夫妻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登記手續,交回結婚證,領取離婚證。

2)第二種方式是:夫妻雙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向法院提交自願離婚的協議書,或者雙方親自到法院作自願離婚的庭審筆錄,由法院審查以後,出具一份《民事調解書》,並收回《結婚證》,自此,雙方的夫妻關係解除。

2、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

三、關於婚外情離婚的賠償

收集了證明配偶有出軌的證據後,即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可以要求過錯方離婚賠償,下面是婚外離婚賠償標準:

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一)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二)由於我國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因為婚外情離婚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離婚賠償還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

在一段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間的相處必須忠誠於對方,忠誠於這段婚姻,然而現在越來越多人不重視婚姻,發生婚外情的情況也越來越多。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我們可以得知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進行離婚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