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錯責任推定8種情形分別是什麼
一、過錯責任推定8種情形分別是什麼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遭受人身損害的,推定教育機構具有過錯;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損害的,推定醫療機構具有過錯:
(a)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b)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c)偽造、篡改或者銷燬病歷資料;
3、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推定動物園具有過錯;
4、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致人損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過錯(注意:建築物倒塌適用無過錯責任);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損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過錯;
6、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過錯;
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損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過錯;
8、非法佔有高度危險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過錯推定責任。
二、過錯責任推定的相關説明
過錯推定責任仍以過錯作為承擔責任的基礎,因而它不是一項獨立的歸責原則,而只是過錯責任原則的一種特殊形式。過錯責任原則一般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但在過錯推定責任的情況下,對過錯的認定則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受害人只需要證明加害人實施了加害行為,造成了損害後果,加害行為與損害後果存在因果關係,無須對加害人的主觀過錯情況進行證明,就可推定加害人主觀上有過錯,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加害人要想免除其責任,則需要證明自己主觀上無過錯。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過錯推定責任不能任意運用,只有在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才可適用。
適用過錯推定責任的情形主要有八種,上文中也一一作出了介紹。這屬於過錯責任原則當中的一種特殊形式,在這種特殊形式下,認定過錯的時候實行的是舉證責任倒置原則。也就是需要由加害人來證明自己主觀上沒有過錯,如果不能證明這點,那麼就推定加害人主觀上有過錯,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
協議離婚的程序該怎麼走
律師解析:協議離婚程序如下:當事人訂立書面離婚協議;雙方攜帶結婚證、身份證、户口本以及離婚協議書去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當事人即可申請發給離婚證。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
-
協議離婚能夠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嗎?
律師解析:首先,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後,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具有極強的人身性,其次,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
-
離婚要達到什麼條件
律師解析:1、夫妻雙方具有離婚自由。2、離婚的方式有兩種:①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②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
-
離婚時公司財產如何分割
律師解析:離婚時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公司財產,公司的財產是屬於公司的。按照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