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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結婚證丟了怎麼辦理離婚

離婚2.04W

一、結婚證丟了如何離婚

發現結婚證丟了怎麼辦理離婚

1、直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這種方法適用於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的結婚證丟失怎麼離婚的情況。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用另一方的那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2、先去民政局開證明,再辦理離婚登記

夫妻二人的兩本結婚證丟失怎麼離婚的情況。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説明,該説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3、去民政局先補辦結婚證,再登記離婚。

結婚證丟失怎麼離婚,可以選擇上述兩種方法離婚,也可以選擇“先補結婚證再辦離婚證”的方式,雙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

補領結婚證以後,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係證明,然後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二、離婚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