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分割後怎麼辦公證?
現如今,離婚率越來越高,離婚案件也成為常見案件,很多夫妻在離婚時因為財產分割不均,甚至後期矛盾糾紛升級的比比皆是,這也就導致現在很多人在離婚時選擇辦理公證,那麼離婚房產分割後怎麼辦公證?其實很多人都具體情況不是特別清楚,接下來由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離婚房產分割後怎麼辦公證?
在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時,夫妻雙方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具體的程序是:
1、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為能力、意思表示
2、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
(1)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
(4)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
(5)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探視權的約定
3、出具離婚協議的公證書
二、離婚協議公證的意義
離婚協議公證是公證機關依法證明夫妻雙方為解除婚姻關係而就子女撫養。財產處理等事項簽定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離婚協議公證不是證明其婚姻關係的解除,而是證明雙方為解除婚姻關係而就離婚的合意、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簽定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前進行的離婚協議公證是毫無意義的,因為公證也不能使離婚協議書生效;而辦理離婚手續之後對離婚協議進行公證,相當於給離婚協議書上了雙保 險,更增加了離婚協議書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使離婚協議書更易於履行。 可見,離婚協議公證並不是離婚協議書生效的要件,也不是婚姻關係解除的必備要件。
離婚協議公證所需材料 離婚協議公證的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户口簿及結婚證
(2)子女的户籍證明
(3)離婚協議草稿
(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
(5)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綜上所述,已經為您詳細解答了離婚房產分割後怎麼辦公證這一問題,同時也對離婚協議公證的意義和離婚協議公證所需材料做了詳細説明。其實無論婚前還是婚後做財產公證都可以在必要時起到管家作用,只是現在很多人法律意識不夠,才導致後期的矛盾糾紛,當然,這在於當事人自己的選擇,現在大部分人還是選擇不做財產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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