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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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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是什麼

可能很多人都瞭解過,要是夫妻因為一方在婚姻關係中存在過錯行為,從而導致夫妻最終離婚的話,此時無過錯方可以同時向法院提起離婚損害訴訟,要求過錯方具體作出賠償。但此時必須要符合規定的情形才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具體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是什麼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是什麼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起訴離婚請求賠償有主體要求和客觀情形的限制。主體必須無過錯方,即過錯一方不能起訴離婚請求賠償。客觀情形即對方具備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中的一種或多種情形。只有在這種情況下,無過錯方起訴離婚時才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二、如何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或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當事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提出主體:離婚損害賠償請求只能由無過錯方提出。

(二)離婚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協議離婚後提出: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後一年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訴訟離婚中提出:

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2、無過錯方作為被告:

(1)離婚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一審中提出:a.可以在離婚訴訟過程中提出損害賠償請求;b.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且在離婚訴訟中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2)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二審中提出:如果被告在一審時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對方只要有過錯,並且導致了夫妻離婚的,此時就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對此,我國法律中作出了明確的情形要求,只有具有法定過錯行為的,那麼在離婚的時候,才能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標籤:離婚 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