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不準起訴離婚的情形是什麼

離婚3.06W
不準起訴離婚的情形是什麼
律師解析:不準起訴離婚的情形是:
1、一方屬於現役軍人,另一方不是現役軍人,另一方徵得軍人同意,提出離婚,且軍人無過錯的;
2、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且女方不同意離婚,或法院認為沒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
3、其他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