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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二審判決不離多久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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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二審判決不離多久再起訴?

離婚二審判決不離多久再起訴?

離婚案件第一次法院沒有判決離婚,原告依法提起上訴後,中院維持一審判決的,當事人再次向法院起訴離婚,屬於第二次起訴離婚,司法實踐中無特殊情況下法院通常會判決離婚的。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是否判決離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再無和好的可能。二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未經再審裁決之前原判決不停止執行。申請再審期限是六個月。以下情形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二、起訴離婚在時效上有哪些特殊規定?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該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4、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有上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所述,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如一審沒有判決離婚,當事人上訴後,法院通過二審還是維持原判的,如果原告對判決結果不服,認為判決有誤的,可以在拿到判決書後六個月內申請再審。辦手續的時候需要向法院提供能證實夫妻感情破裂的新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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