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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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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隨着各地限購政策的出台,不少夫妻為了能夠在政策外多購買一套房產而選擇假離婚。相信大家也知道假離婚是存在很多法律風險的,那麼你知道假離婚的法律風險有哪些嗎?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介紹。

近年來由於國家房屋限購政策的深入實施,促使很多假離婚的現象出現,所謂假離婚就是為了某種目的而辦理離婚手續,在目的達到後又恢復登記結婚的行為。購房者為了規避國家對房屋的限購政策,便採取用假離婚的手段,辦理離婚手續後以夫妻一方的名義購房,購房後再辦理復婚手續。然而,假離婚購房者僅僅看到假離婚帶來的利益,卻忽視了其中隱藏的法律風險。

法律上並沒有對“假離婚”作出明確的界定,假離婚與當事人意思表示相聯繫,即離婚的雙方並不是真的想要離婚。但是假離婚的行為卻產生了一個法律上承認的法律行為,即法律上婚姻雙方已經離婚,即使夫妻雙方並無離婚的意思,因為法律無法評價人的思想。但是被冠上“假”字的離婚,顯然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一、假離婚需要夫妻雙方辦理真實的離婚手續,辦理離婚手續的法律後果是離婚前的財產按離婚協議約定確認權屬,離婚後重新登記結婚前購買的財產不能依法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説,經過假離婚之後,其他財產暫且不論,僅論通過假離婚手段而購買的房產,即使房屋購買後夫妻雙方復婚,因需重新辦理結婚手續,那麼這套新購買的房產也只能認定為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結婚行為而成為夫妻共同財產,那麼作為婚姻關係的另一方當事人則需要承擔此風險,萬一婚姻遇到危機,則可能產生無權參與分配此房屋的情況,只因其系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二、夫妻雙方關於假離婚的約定需要雙方誠信的踐行才能完成,只要一方不履行約定,另一方完全可能人財兩空。男青年張某和女青年王某結婚後已買了兩套商品房,由於房價的飛漲,雙方協商再買一套商品房,為了規避限購政策,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並把兩套商品房明確在王某名下,雙方約定等張某辦完第三套房屋購賣手續後再辦復婚登記。然而,當張某準備找王某拿錢購買第三套房屋時,王某卻拒絕拿錢並另結新歡,張某最後人財兩空,假戲被真作,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張某有苦也無處説!因為雙方的離婚行為是被法律認可的,一旦擁有財產一方在離婚期間反悔,另一方應有的財產份額很可能損失,無法維護自己的權利,而且即使雙方在離婚時簽訂補充協議,對房屋所有權進行約定,但該約定不具有對抗效力登記的效力,其權益也很難得到充分保障。因此假離婚存在巨大的風險。

三、假離婚給當事人帶來的信用風險。如今虛高的房價對大多數家庭來説很難一次性交付全額房款,需要通過貸款來實現買房。而在貸款,因為銀行會採用多種途徑瞭解購房者的實際情況,包括查看户口本、要求出具婚姻狀況證明、查詢個人徵信報告、查詢家庭成員信息、調查走訪,即通過明察暗訪形式瞭解借款人的各種情況,包括婚姻狀況。如果被證明採用欺詐手段騙取了銀行房貸,商業銀行有權通過法律手段予以撤銷,並隨時提前收回貸款,而且購房者還將承擔騙取貸款的法律責任。

據報道:目前,民政部門的系統正在與整個資格核查系統進行連接。通過假離婚等提供虛假證明進行騙購房屋的,將會面臨無法進行房屋登記,也就是存在拿不到房屋產權證的風險,並且將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故假離婚購房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規避國家限購政策,但是也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採取此種方法購房應謹慎。

關於假離婚的法律風險,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比較充分的介紹,希望能夠幫助你瞭解相關內容。現實中,假離婚很容易真做,這樣一來對當事人一方的利益是很不利的。要是你在這方面遇到什麼問題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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