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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起訴離婚第一步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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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要起訴離婚,第一步需要準備訴訟材料和收集合法有效的證據證明,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明,如果對方存在過錯需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材料,明確自己的訴求和目的,具體如下:

要起訴離婚第一步該怎麼做?

1.寫民事訴狀

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

a.請求離婚;

b.小孩的撫養問題;

c.財產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開庭時間,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夫妻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調解,開庭時也會問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由此可見,單方面起訴離婚,應當明確自己的訴求和目的,通常情況下準備的民事訴訟材料中,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證明,如果對方有錯在先,可以收集和提供對方存在過錯的證據證明,如果目的在於儘快離婚,需要準備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且絕無和好可能的證明。

標籤:離婚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