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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中一方起訴離婚需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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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中一方起訴離婚需要怎麼做

之所以夫妻會選擇向法院起訴離婚,還不是因為雙方就離婚的相關事項無法達成一致,甚至還有可能產生了糾紛,這種情況下也就只能通過法院判決才能解除婚姻關係了。那實踐中一方起訴離婚需要怎麼做才好,也就是此時需要準備些什麼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起訴離婚需要怎麼做才好

起訴離婚要做的準備主要體現在二個方面:

其一,訴訟證據的準備;

其二,家庭財產的保護。

對於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説,由於第一次訴訟,因此,要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訴訟總是圍繞“證據”進行,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比如,劉女因不能忍受張男對其長期實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提起離婚前,應當先有意識地收集相關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比如,張男對其施暴後留下的傷痕照片、報警電話記錄或警署筆錄,或居委會的證言,驗傷單據,證人證言等。如果劉女在張男數次毆打後,不報警、不驗傷、忍氣吞聲,抱着“家醜不可外揚”的思想,不能舉出相關證據,她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繞自己的訴訟請求收集相關證據,在起訴之前是非常重要的,起訴,往往“欲速而不達”。

一方起訴後,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權證的收集,相關財務報表的收集,存摺的開户行、賬號,另一方股市的股東賬號,房屋產權證的複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共同財產的發票或?像等。在必要時,甚至可以採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二、起訴離婚要經過哪些程序?

1、起草離婚起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包括請求離婚、小孩的撫養問題、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4、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次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離婚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當你在決定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一定要先知道起訴離婚需要怎麼做,需要準備些什麼東西,這樣提起離婚訴訟才會被法院受理,啟動了離婚程序的,才有可能達到自己最終的目的。當然,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其實最後也不是一定會判決夫妻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