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訴離婚的要帶哪些證件
離婚2.93W
起訴離婚的一方到另一方經常居住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準備下列證件材料:
1、結婚證;
2、身份證、户口簿各一份複印件;
3、起訴狀。
【法律依據】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
離婚調解書能反悔嗎?
律師解析:離婚調解書不能反悔。首先,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其次,當事人拒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協議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可以持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當然,前提是具有可執行性質。再次,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
-
離婚時只有一張結婚證可以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
-
離婚起訴書多久可以下來呢
律師解析:離婚起訴書多久能下來,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根據我國法律,自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
-
不履行離婚協議怎樣解決
律師解析:對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並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經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後,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