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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怎樣申請訴前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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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時怎樣申請訴前保全?

離婚時怎樣申請訴前保全?

1、申請法院: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從法律規定看,申請財產保全並不侷限在財產所在地,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處境就近選擇法院。)

2、受理時間:法院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會立即執行財產保全。

3、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4、擔保:

一是申請人。法院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的,申請人沒有提供的,會裁定駁回申請。

二是被申請人。財產糾紛案件中,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法院會裁定解除保全。

5、複議: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一次。但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二、訴前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

夫妻在不申請離婚的情況下,原則上是不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的。因為申請財產保全是在準備要採取訴訟手段之前採取的緊急手段。但如果夫妻雙方已經準備離婚,一方想要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話,另一方以保護婚姻共同財產不被惡意侵害為由,可以申請法院財產保全。但申請方要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並提交相應擔保,而且要在15天之內提起離婚訴訟,否則15天后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3條的規定,訴前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是:

1.需要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2.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3.由利害關係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利害關係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

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

有關離婚財產保全的相關規定和程序,當事人可以直接向司法機關進行諮詢辦理,需要明確的是,離婚時財產的分割情況是基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認定的,所以在申請財產保全後,可以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認定,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公平平等的分割。

標籤:離婚 訴前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