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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協議離婚需要多久才能全部辦理好

離婚1.76W

內地居民自願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夫妻協議離婚需要多久才能全部辦理好

一、協議離婚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協議離婚程序

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查驗本規範第四十八條規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2、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3、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4、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三、夫妻協議離婚需要多久才能全部辦理好

如果夫妻雙方對離婚事宜已經達成一致意見,並且準備好了相關材料,可到民政局辦理,經過民政局審查沒問題後,最快的可在當天辦理完畢,領取《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