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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賠償限額怎麼確定

一、交強險賠償限額

交強險賠償限額怎麼確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5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8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0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6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400元。

二、交強險賠付是累計金額麼

交強險的賠償額不同於商業險的賠償,交強險的賠償上限是單次計算的,而不是全年累計的。簡而言之,如果你沒有超過交強險的賠償限額,那麼,你在出現了交通事故時候就是可以再次的進行理賠的,當然了,如果你申請理賠的次數越高,那麼,你在下一年的交強險所需要繳納的金額也是會相應的增多的。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強險賠償限額的內容,但願能夠幫助你解決疑惑。在對交強險作出賠償的時候,需要認定肇事者在此次責任當中具體需要承擔的責任,不同責任下關於死亡傷殘、醫療費以及財產損失的賠償限額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