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判決婚姻無效的條件有哪些
一、什麼情況可以判定婚姻無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重婚違反了我國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嚴重違背了社會 主義道德風尚,影響家庭穩定和社會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確規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個婚姻)是無效婚姻。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具有親屬關係的人結婚,與社會倫理道德不符,破壞了社會公益。
(三)未到法定婚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民法典確定的男二十二週歲、女二十週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男女青年的身心發育,又考慮到國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鄉羣眾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
二、認定婚姻無效的方式有哪些
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和第十四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應當收繳雙方的結婚證書並將生效的判決書寄送當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
婚姻無效並非所有人都可以隨便申請,法律規定了有權申請婚姻無效的主體,主要包括兩大類,即婚姻當事人以及利害關係人。其中,婚姻當事人當然是指婚姻男女雙方。而相比於婚姻當事人來説,利害關係人則是比較複雜的。而要是屬於無效婚姻的話,那麼就不存在離婚的情況。此時雙方當事人要是想解除“婚姻關係”的,只需要向法院申請婚姻無效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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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親權人
親權,是指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財產上具有管教和保護的權利和義務。親權制度是調整父母與未成年子女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親權具有以下法律特徵:(1)親權是基本的身份權;是父母基於其身份,依法律規定而當然發生的;(2)親權以管教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為目的;(3)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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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丟失外地能補辦嗎??
律師解析:結婚證丟失外地是不可以補辦的。應持本人身份證、户口本、合影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我國法律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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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否認可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兩性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新的的通知》明確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也就是説自1994年2月1日起就不存在事實婚姻一説,如果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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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半年女方跑了的彩禮能要回麼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結婚半年女方跑了彩禮一般不能要回。但若當事人起訴後,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等。且後兩種情況以雙方離婚為前提。法律依據:《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