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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離婚後多久生效,判決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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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離婚後多久生效,判決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當夫妻感情破裂,又無法協商一致離婚的時候,是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讓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但是很多人都有一個疑問,如果是法院判決離婚,那麼法院判決後多久才能生效了?這個問題,本站小編下文做了解答,供大家閲讀。

一、法院判決離婚後多久生效

1、如果是一審,簽收離婚判決書第 2 天起算 15 日,雙方均不上訴的,上訴期滿後,也就是15 天判決書生效;

2、如果是二審,判決書籤收之日起即生效。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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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79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三、訴訟離婚的法院管轄是怎樣的

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在下述情況下,採用特殊的地域管轄:

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由上可知,夫妻雙方離婚時,如果是一審,要簽收離婚判決書之日起15天后才生效,要是二審,則簽收之日起生效,小編要提醒大家,如果判決沒有生效,是不可以結婚的,否則會構成重婚罪。要是你有不明白的,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