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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收回出嫁女土地承包的經營權

法律2.97W
能否收回出嫁女土地承包的經營權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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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和離婚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如何處理?

《農村土地承包法》對出嫁女和離婚婦女的承包地問題做了專門的規定:一是在承包期限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二是在承包期限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該法對離婚或者喪偶的婦女做了如下規定:一是如果婦女在離婚或者喪偶後,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發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二是如果婦女在離婚或者喪偶後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也不得收回其承包地。許裏悠給他派分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