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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婚姻有法律效力

結婚2.74W

婚姻有效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結婚是基於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2、達到了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3、不具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
4、雙方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5、雙方均為無配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哪些情況下婚姻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