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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申請結婚的條件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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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申請結婚的條件都有哪些

男女若想要成為合法有效的夫妻,則就要按照我國的規定辦理相應的結婚登記手續。而此時辦理結婚手續,就需要當事人都滿足《民法典》中規定的結婚條件才行。那具體來説男女申請結婚的條件都有哪些呢?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男女申請結婚的條件都有哪些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的條件:

1、 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2、 男女雙方必須完全自顧;

3、 男女雙方均無配偶;

4、 男女雙方無直系血親關係或者無三代旁系血親關係;

5、 男女雙方均無法律規定不準結婚或暫不準予結婚的疾病。

二、申請結婚的材料有哪些?

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持下列證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

1、 户口證

2、 身份證

3、 如果是離婚的還應提供離婚證明;

5、 如果是喪偶的還應提供死亡證明,上繳原結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是指民政部門。

只有符合結婚條件,出具合法的申請結婚證明材料的男女雙方在民政部登記,經審核符合結婚的有關規定,取得結婚證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婚姻。

三、婚姻登記機關是哪裏

根據國務院《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是:辦理婚姻登記;出具婚姻關係證明;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為;宣傳民法典律,倡導文明婚俗。

要是不符合《民法典》中規定的結婚登記條件,此時即使提出了結婚申請,最終也是不能領取到結婚證,成為夫妻的。至於法律中規定的男女申請結婚的條件,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需要注意的是,在結婚條件中分為了積極條件和禁止條件,其中禁止條件就包括雙方屬於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或者患有不宜結婚的疾病。當然,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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