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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確認無效時效是多久?

結婚2.37W

訴訟時效的情形:非自願婚在非自願方獲得自由後,一方發現受欺詐或受欺騙後,繼續與之同居滿六個月的;一方或雙方到達法定婚齡後滿六個月,或雖未滿六個月但女方已懷孕或生有子女的;屬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領取結婚證後滿一年的;患禁止結婚疾病在疾病治癒以後的;有生理缺陷無性功能,婚前欺騙、婚後發現後繼續與之同居滿一年的,或雖未足一年但不能提供醫院出具的不能醫治的醫療證明的;以及結婚手續不符合法律規定,不能提供有效的結婚證書的。

婚姻登記確認無效時效是多久?

因重婚請求婚姻無效之訴的,不受時效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3、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即近親結婚;

4、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生效。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可以上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針對於婚姻無效訴訟,只要是屬於婚姻無效的類別,那麼該婚姻是不會受到法律所承認的。但是如果是屬於脅迫性或者是生理缺陷的原因導致婚姻無效,但是雙方繼續同居的話,那麼雙方的婚姻事實已形成,法律是不會進行強制性將該婚姻認定為無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