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有無相互撫養的責任
一、兄弟姐妹有無相互撫養的責任
我國婚姻法明文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撫養的義務。
這是因為兄弟姐妹,同出一源,從小生活在一個家庭裏,關係十分密切,當父母雙亡,或者父母無力負擔未成年的弟妹的時候,不能不念骨肉之情而置之不顧。
二、兄弟姐妹對於患有精神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的成年兄弟姐妹有扶養義務嗎?
關於兄弟姐妹是否對患有精神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的成年兄弟姐妹有扶養義務的問題,我國現行婚姻法沒有明確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2月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的《關於兄妹間扶養問題的批覆》中指出,依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精神,其兄、姐均應承擔法定的監護責任。但是,監護責任在法律上不等同於扶養義務,只有當監護人與扶養義務人合二為一時,監護責任與扶養義務才能夠混同。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監護人與扶養義務人分立的情況是大量存在的。例如,父母為子女的法定監護人,但父母因特殊原因而暫時無法實際履行撫養義務時,祖父母、外祖父母往往成為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實際的撫養人。因此,法定的監護人是否必須承擔扶養的義務,該批覆指出,有負擔能力的兄長,對於喪失勞動能力、缺乏經濟來源、孤老無靠或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成年弟、妹,從道德上、法律上均應認為負有扶養義務,而不能向社會推卸責任。
然而,由於這種“義務”在法律尚缺乏明文規定,因此,該批覆中也強調處理案件時應儘量採取調解的方式解決。
三、兄、姐對弟、妹承擔扶養義務的條件有哪些?
(1)兄、姐要有負擔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難以維繫,或者僅僅是能夠保障自己的基本生後需要,那麼他們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2)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如果父母有能力扶養,兄、姐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經年滿十八週歲,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沒有扶養義務。
上述三個條件應同時具備,否則,兄、姐對弟、妹的扶養義務就不能成立。
四、弟、妹對兄、姐承擔扶養義務要符合什麼條件?
(1)弟、妹是由兄、姐扶養長大的,如果兄、姐對弟、妹不曾履行扶養義務,弟、妹對兄、姐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2)弟、妹要有負擔能力,如果弟、妹自身生活難以維繫,或者僅僅是能夠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麼他們也不負有扶養兄、姐的法定義務;
(3)兄、姐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如果兄、姐只是沒有勞動能力但有生活來源,或者兄、姐雖無生活來源但有勞動能力,弟、妹對兄、姐就不存在法定的扶養義務。
一般在父母去世或者不具有撫養能力的情況下,作為成年且有能力的哥哥或者姐姐,其實對尚未成年的弟弟妹妹是由撫養義務的。但這不能説兄姐就一定對弟妹有撫養義務,畢竟還是建立在一定條件之上,若條件不滿足那自然也就沒有這樣的撫養責任。
-
女方未婚先孕終止妊娠的能不能讓男方賠償
未婚先孕,顧名思義,是指男女雙方沒有進行結婚登記即發生性行為,覆水難收,導致女方懷孕。情慾之火既燃難熄,基於生理性質的行為自然無法譴責,但是,並非所有小情侶都能承擔起撫育一個新生命的重任,有時男方一旦發現女方懷孕,要麼提分手,要麼乾脆躲起來,盡顯渣男本質。當事人...
-
嫁粧新婚姻法中算不算是個人財產?
結婚對於一對新人來説是既甜蜜又幸福的事,但是婚禮前的籌備和嫁粧都是必不可少的,而嫁粧更是父母對於女兒的一種祝福,但是這個時候就有一個問題了,那就是嫁粧算不算是個人財產呢?下面和本站小編一起來看一下有關的資料吧。一、嫁粧算不算是個人財產?1、陪嫁應當算...
-
派出所不給開户籍證明怎麼辦
派出所開具户籍證明是其職責所在,如不開可按如下方法處理:1、如果是自己材料不全的,需要按照正常材料要求去做;2、如果是派出所人員故意刁難的,可以向其上級領導反映;3、如仍無法辦理可以向人民檢察院舉報。户籍證明,一般是指“集體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資料時,憑本人...
-
離婚協議書的寫法及要點是什麼
離婚協議書是指夫妻間因某些原因要離婚,依法簽訂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而且經過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具有法定效力。那麼離婚協議書應該怎麼寫呢?下面就由本站網站小編為大家介紹。離婚協議書的寫作要點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