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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之間有沒有撫養義務

有些家庭因為特殊原因父母沒有撫養能力或者已經去世,但是還有年幼的孩子或者特殊情況的身體原因問題,如果該家庭有其他的孩子時,撫養一事大多交由兄弟姐妹之間負責,但是,在法律上,究竟兄弟姐妹之間有沒有撫養義務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帶來詳細解答。

兄弟姐妹之間有沒有撫養義務

一、什麼是撫養義務?

狹義扶養義務主要是指的平輩之間的相互撫養,比如説夫妻之間,兄弟姐妹之間。而並非是父母子女之間的撫養關係。廣義的扶養包括贍養、扶養以及撫養。

二、兄弟姐妹之間有沒有撫養義務

在特定條件和特定情況下,兄、姐與弟、妹之間會產生有條件的扶養義務。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五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三、具有撫養義務的兄弟姐妹的範圍

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繼兄弟姐妹。在一般情況下,兄弟姐妹應由他們的父母撫養,因而他們相互之間不發生扶養與被扶養的權利義務關係。但是在特定條件和特定情況下,兄、姐與弟、妹之間會產生有條件的扶養義務。當然,法律對兄弟姐妹間扶養義務的規定,主要是從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的關係來確定的,因為他們是血緣關係最密切的同輩旁系血親。對於半血緣的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兄弟姐妹,以及沒有血緣關係的養兄弟姐妹和繼兄弟姐妹,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情形,其相互之間也將產生扶養與被扶養的權利義務關係。

四、兄弟姐妹間的撫養義務的適用條件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由這條規定可以看出,無論是兄、姐對於弟、妹的扶養義務,還是弟、妹對於兄、姐的扶養義務都不是絕對的,而是附有條件的。

兄、姐對弟、妹承擔扶養義務的條件有三個:

(1)兄、姐要有負擔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難以維繫,或者僅僅是能夠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麼他們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2)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扶養,如果父母有能力扶養,兄、姐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經年滿十八週歲,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沒有扶養義務。上述三個條件應同時具備否則兄、姐對弟、妹的扶養義務就不能成立。

弟、妹對兄、姐承擔扶養義務的條件也有三個:

(1)弟、妹是由兄、姐扶養長大的,如果兄、姐對弟、妹不曾履行扶養義務,弟、妹對兄、姐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2)弟、妹要有負擔能力,如果弟、妹自身生活難以維繫,或者僅僅是能夠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麼他們也不負有扶養兄、姐的法定義務;

(3)兄、姐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如果兄、姐只是沒有勞動能力但有生活來源,或者兄、姐雖無生活來源但有勞動能力,弟、妹對兄、姐就不存在法定的扶養義務。上述三個條件應同時具備,否則弟、妹對兄、姐的扶養義務就不能成立。

一般情況來説,兄弟姐妹是沒有撫養義務的。但是,兄弟姐妹之間有沒有撫養義務問題還存在很多特殊情況,如果兄、姐有撫養能力,並且弟、妹未滿十八歲,不管弟、妹能否自食其力,兄、姐都有法律上的撫養義務。同樣,如果兄、姐曾經對弟、妹盡到了撫養義務,等到兄、姐發生類似情況是,弟、妹對兄姐也有撫養義務。本是同根生,即使沒有法律規定,兄弟姐妹之間都應該相互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