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的認定形式有哪些?
一、重婚的認定形式有哪些?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具有兩種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只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論雙方同居與否,或是否舉行婚禮,重婚即已形成。
(2)事實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係)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重婚是違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違法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立法一貫保護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構成重婚罪的,必須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二、重婚的類型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後,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重婚系是以夫妻關係的名義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實婚姻掛上了鈎。
對於重婚的具體認定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婚姻情況來進行辦理的,特別是不同婚姻狀況所認定的具體事項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事項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
派出所不給開户籍證明怎麼辦
派出所開具户籍證明是其職責所在,如不開可按如下方法處理:1、如果是自己材料不全的,需要按照正常材料要求去做;2、如果是派出所人員故意刁難的,可以向其上級領導反映;3、如仍無法辦理可以向人民檢察院舉報。户籍證明,一般是指“集體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資料時,憑本人...
-
離婚協議書的寫法及要點是什麼
離婚協議書是指夫妻間因某些原因要離婚,依法簽訂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而且經過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具有法定效力。那麼離婚協議書應該怎麼寫呢?下面就由本站網站小編為大家介紹。離婚協議書的寫作要點離婚...
-
高校畢業生户口遷移證哪裏辦
帶着身份證、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户口遷移證;户口遷移證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變動時,由原户口所在地遷往新落户地址的憑證。由户口遷出地的公安機關(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開具。持證人到達遷入地後,須在有效期內將户口遷移證交給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入户。《户口...
-
子女能阻止老年人再婚嗎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實行婚姻自由,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