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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錢打官司應該怎麼取證?

彩禮錢打官司應該怎麼取證?

彩禮錢打官司應該怎麼取證?

“彩禮”在某些地區也被稱為訂婚儀式,指的是男方在結婚前給女方一定數量的現金或財產。這一習俗在中國大部分地區流行。嫁粧糾紛主要發生在雙方離婚或未辦理婚姻登記的一方支付嫁粧而收到嫁粧的一方不願歸還嫁粧的情況下。訴訟期間贈與人應當着重證明下列事項:禮物確實已經付過了。

雙方沒有登記結婚或雙方登記結婚但沒有生活在一起。3.或者你可能因為支付禮物而過着艱難的生活。收到禮物的一方應強調雙方已辦理結婚手續並同居的事實。或者對方的好家庭不會因為送禮而使生活變得困難。收集彩色禮物的證據仍然很棘手,因為彩色禮物不同於一般的饋贈和借出行為,而且不可能開具收據。所以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你可以發放銀行流水;如果你在媒人的見證下支付禮物,你可以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我希望它能對你有所幫助。謝謝你!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的幾個問題關於應用程序的《民法典》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回定製的禮物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它如果是發現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當事人沒有那些經歷了婚姻登記手續;

(二)已辦理婚姻登記但未同居的;

(三)婚前已經給付,致使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適用,以雙方離婚為條件。